报考对象为2023年全省高考生。入学报到后与学校和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小学教育(师范)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
首选科目:不限科目
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体育教育(师范)
不招色盲色弱
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
广东省招生办投档到我校后,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组志愿,若该专业组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组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1、体育学院
2、教育科学学院
3、美术与设计学院
4、音乐与舞蹈学院
由学校按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育为先、能力为重、面向基层、强化实践的原则,校地协同、联合开展培养工作。
在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政策外,其他与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1、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要自觉履行在培养前签订的协议要求,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坚守服务期约定。
2、在规定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3、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将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
上述条款所及规定如与我省最新政策不符,以省发布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