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2026-05-22 16:06 广西中医药大学 评论
广西中医药大学
广西南宁市-公办-医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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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Guang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学校招生代4145010600

办学地址: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

办学层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办学类型: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历证书信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工作安排。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中医学(定向医学生)、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壮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临床药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

高职专业:针灸推拿(定向医学生)、针灸推拿、中药学、药学、护理。

其中,中医学(定向医学生)、针灸推拿(定向医学生)以上级下达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  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  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高考位次的,则以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第十  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十七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八  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

十九  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色盲、色弱者,我校医药类专业不予录取。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校医学类专业。

)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校医学类专业。

)建议报考护理学本科及护理(高职)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5cm(含)以上。

)建议报考中医骨伤科学本科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0cm(含)以上。体弱无力及晕血者慎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定向医学生只在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学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第二十  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且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预科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直升到学校本科专业学习(可直升的本科专业以直升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第二十  学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二十  学校部分专业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族班,民族班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与普通本科专业执行相同培养形式。

第二十  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  学校本科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高职仅面向广西招生。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二十七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的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二十八  学费

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高职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需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

学费

(元/生.学年)

本科

中医学定向医学生)

100501K

五年

免费

本科

中医学(5+3一体化)

100501K

五年

6438.80

本科

中医学

100501K

五年

6438.80

本科

中医康复学

100510

五年

6438.80

本科

中医骨伤科学

100513TK

五年

6438.80

本科

针灸推拿学

100502K

五年

6438.80

本科

壮医学

100506K

五年

6438.80

本科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601K

五年

6438.80

本科

临床医学

100201K

五年

6438.80

本科

口腔医学

100301K

五年

6438.80

本科

预防医学

100401K

五年

6445.10

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四年

6462.50

本科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四年

6462.50

本科

康复治疗学

101005

四年

6462.50

本科

临床药学

100703TK

五年

6438.80

本科

中药学

100801

四年

6451.00

本科

药学

100701

四年

6451.00

本科

制药工程

081302

四年

5493.63

本科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四年

5518.00

本科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2

四年

5469.00

本科

护理

101101

四年

6462.50

本科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四年

5511.00

高职

针灸推拿(定向医学生)

520403

三年

免费

高职

针灸推拿

520403

三年

8000.00

高职

中药学

520410

三年

8000.00

高职

药学

520301

三年

7500.00

高职

护理

520201

三年

7500.00

注: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二十九  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500-1500/.每学年。

学生宿舍4-10/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十一  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和校内设立的奖助项目等详细信息可通过访问学校官网进行查询

 

  监督管理

三十二  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十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三十四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诉。申诉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就业处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三十五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办理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未经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而不报到,或者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三十八  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十九  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3304办公室;邮编:530299

咨询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周一周五9:0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771-3111494

周一周五9:00-12:00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s://www.gxtcmu.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s://www.gxtcmu.edu.cn/zs

电子邮箱:gzy3126099@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四十  本章程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四十一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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