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2026-09-18 16:11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评论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成都市-公办-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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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简称推免)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2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码为10636)是四川省人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师范大学,是以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学、经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学、管理学、术学、交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研究生。

二、接收类别

我校2027年接收的推免生有两种类别: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为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推免专项计划(简称为支教团)。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学科专业

2027年拟接收推免研究生共612名(含直博生12名),我校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限额不为0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招收专业和招生计划请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系统或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icnu.edu.cn )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符合各学科专业的其他要求。

申请直博生的还需符合《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支教团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关于选拔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要求,取得我校研支团推免资格。

五、申请流程

(一)报名

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注册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申请者需仔细核对所有填报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或未按时间完成报考录取流程的申请者,视为放弃。

(二)材料提交

所有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按照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3项为要材料):

1.代居民证、学生证件及复件(身证复正反面,学生证复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教育部学线验证报》;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科研成果、奖证书及外语水平等支撑材料的件及复

5.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直博生的还需提交《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复试(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或实践操作等形式。

1.材料审核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要求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

研究生院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接到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时间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申请者在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推免生诚信承诺书》,违反规定或破坏考核秩序的将取消相关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各二级招生单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相应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即为学校2027年推免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直博生的录取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等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五年。

2.我校仅全日制学习方式接收推免生。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4.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5.推免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表》《体检表》在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按要求提交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

(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经认定不符合推荐资格或接收条件。

2.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或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其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的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等情况。

(三)监督或咨询

1.各二级招生单位

联系方式见《四川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院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逸馨楼306

联系电话:028-84760693

邮政编码:610068

网址:https://yjsc.sicnu.edu.cn/

邮箱:csyz@sicnu.edu.cn

3.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76100584760624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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