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着力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坚实的制度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每一位学子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 目前,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补、偿”八位一体资助体系。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我校注重“扶困”“扶智”“扶志”并举,以发展型资助为落脚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四、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二)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五、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助 资助对象是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完报到接收手续,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读我校或复学的在校生。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退役军人规字〔2023〕1号)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500元/人/月,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每年申请补贴的标准及资格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为准。 六、学校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户籍考入我校且正常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新生。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申请新生资助。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为一次性资助。 (三)减免学费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1.孤儿(事实孤儿)且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且无其他有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3.父母均残疾或基本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以救济为主且无其他有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次最高减免金额不超过3000元,每学年申请一次。 (四)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次性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标准为每人每次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五)校级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普高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励名额为: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4%,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6%;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500元/生/年、二等奖900元/生/年、三等奖500元/生/年。 (六)优秀毕业生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奖励名额为:比例不超过全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4%;奖励标准为500元/生。 (七)考研资助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在校生考研资助办法》给予资助。 (八)学科竞赛奖励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九)体育竞赛奖励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本科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十)科研成果支持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在校生科研成果支持管理办法》进行支持。 (十一)新生培优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的大一在校生。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0元现金及价值20000元奖品。 (十二)学校校友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 (十三)学校校友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十四)潘寿璋校友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 (十五)鹏城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学术论文获奖者,奖励不低于1500元/生/年;知识产权获奖者,奖励1000元/生/年。 (十六)张俊昌校友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十七)“博雅未来”校友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 学校还设立了“爱心礼包”资助,勤工助学“自强之星”奖励、“助学·筑梦·铸人”优秀作品奖励等,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七、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和政策简介一并下发,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 八、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gdsj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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