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要求:
普通类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本次招生计划数共43名,其中本科第二批文科综合18名,本科第二批理科综合25名。录取数共43名,其中本科第二批文科综合18名,本科第二批理科综合2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结果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