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布的为准。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生源限定为2026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的湖南省少数民族考生,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要求。
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工作安排在我校本科批次内进行。学校将依据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最低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我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且不低于湖南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预科录取阶段不确定专业方向。
凡被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入学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纸介质档案等到我校理学院报到。预科班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学习时间为一年。
预科班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后,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学校按照《邵阳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进行本科阶段学习的专业分流。
预科班学生的专业分流,将依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年度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年度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年度学习成绩×0.7 + 年度综合测评成绩×0.3。
当专业分流计划不能满足预科班学生志愿时,预科班学生应服从调配,对不服从调配的预科班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本科阶段入学资格处理。
预科期间学费标准为4000元/人/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预科生升入本科后,执行同学年同专业学费标准。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转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学习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部门: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9-5432591
学校网址:https://zsw.hnsyu.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特别提示: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事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