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 招考方向:舞蹈、体育舞蹈、冰上舞蹈、编创实验班、霹雳舞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学校、专业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训练、创编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舞蹈作品赏析、音乐基础理论、中国舞蹈史、舞蹈概论、芭蕾基础训练、现代舞基础训练、中国舞基础训练、表演基础理论与实践、编导理论与实践。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专业俱乐部等单位。 【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 招考方向:舞蹈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品德优良、文化艺术素养较高,具备扎实的舞蹈学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注重舞蹈科学理论与舞蹈实践结合,具有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舞蹈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艺术概论、舞蹈人类学、舞蹈美学、舞蹈鉴赏与批评、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舞蹈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舞蹈训练学、舞蹈教学法、舞蹈心理学、舞蹈保健、舞蹈治疗、科研方法概论、舞蹈专项训练与理论实践、舞蹈基本功训练、舞蹈辅助训练理论与实践、舞蹈研究与写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从事舞蹈科学教学与研究、舞蹈科学训练、舞蹈学史论研究、舞蹈评论、舞蹈损伤防治及心理治疗、大众健身等领域的工作。 三、招生计划 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110人。 注:以上计划为预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四、招考专业(方向)、招生省份、招考方式及其他要求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凡省级艺术类统考涉及到我校艺术类校考各招考方向,该省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具体参照附件《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本科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5.16至22周岁,即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身高、视力达到录取标准(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未达到录取标准,将取消录取资格; 7.文化成绩要求:舞蹈学专业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体育舞蹈、舞蹈、冰上运动、霹雳舞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六、报考要求 (一)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高考); (二)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获得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对应的统考合格证。在省级统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缴费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15日(逾期不受理考生报名) 网址:bm.bsu.edu.cn/ys(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网)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 2.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蓝底2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3.扫描并上传以下材料(如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 (1)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临时身份证无效,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带有本人高考考生号的《2021年**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北京考生为“2021年北京市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 (四)报名费用:180元(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1.网上报名时缴纳,未按时缴纳校考费用,考生将被视为未报考我校,不具备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一经缴费,如考生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2.如初试被淘汰,学校统一通过原银行缴费途径退还考生复试费用80元。 八、专业校考 (二)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文件要求,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划定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选并进行公示。复试成绩将作为校考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详见各招考方向考试细则) 1.艺术类考试过程中,如有出现剪辑处理、替考、弄虚作假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 2.报考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初试、复试均为单人参加考试,不需要舞伴陪考。 3.校考所需伴奏音乐须本人自备,考试中如发生播放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的字样或标志,且须符合我校各招考方向考试细则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复试后,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成绩通知。合格考生须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九、录取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专业还需符合单科成绩要求);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考方向,将依据分省计划,按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省计划分配原则为:按照各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视校考成绩排名在计划数内的考生情况,根据各省份人数进行分省计划分配。如排名计划数内无某省份考生,则该省份不做分省计划。 十、收费标准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0年标准,2021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十一、其他说明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传真:010-62989047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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