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表为2025年我校“三位一体”录取相关情况,仅供参考。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下表为2025年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入围条件,仅供参考。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2026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数为370名。招生分为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非师范类涉及10个专业共计110人,师范类涉及8个专业共计210人,中外合作类涉及2个专业共计50人。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围绕“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了“拔尖人才创新班”,其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物理学(拔尖人才创新班)和生物技术(拔尖人才创新班)在“三位一体”进行招生。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一)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 2.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 3.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6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二)报名方法 登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nb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我校,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类,不能兼报),不需要选择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不提科目要求)。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入围考生填报的专业必须符合本章程“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所规定的选考科目的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 请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确认报考信息,凡未按照要求报名和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入“资格评审”环节。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40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1.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原则上分别按照不多于各类别计划数1:9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师范类”原则上按照不多于该类别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报名人数分别大于计划数9倍(含)以上时,“师范类”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7倍(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a.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b.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c.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排序。 d.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 e.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9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的考生可直接通过资格评审。 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对社会问题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计划数1:8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按照“师范类”计划数1:6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1.必须是进入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的考生才能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 2.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6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入围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4.考生在填报“三位一体”志愿时,可以选择填报或者放弃填报。若选择填报而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若放弃填报,也不会影响填报我校普通批或其他院校的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考位次号。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1.“三位一体”考生入校后的培养模式与所在专业(类)其他考生的培养模式相同。由于“三位一体”的学生在录取时已经确定专业,无须参加专业分流。 2.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 3.中外合作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4.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若学校转专业文件进行调整,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