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的精神,全面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提供重要的师资保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要求。肇庆学院2024年继续面向广东省内范围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高中起点四年本科层次师范专业197名,其中学前教育(师范)30名,小学教育(师范)100名,体育教育(师范)25名,音乐学(师范)22名,美术学(师范)20名。 具体招生计划及2023年录取情况如下: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至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将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
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体检复查费,并按8000元/生·学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月800元,按10个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