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学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 组织工作 学校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组织专业学院开展复试、拟录取等各项工作,各专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推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 招生专业与计划 电气工程(080800)学术学位、电气工程(085801)专业学位招收推免生,招生类别均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 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未使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按要求转入统考招生计划中。 三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中的07理学或08工学门类。 (三)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相关信息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9月21日9:00起(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推免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二)复试通知 专业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待录取通知 专业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 申请材料 报考学校的推免生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及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六 复试准备工作 复试工作由专业学院组织实施,并及时制定专业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 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专业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专业学院根据复试考生实际情况组建若干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原则上由 5 名成员构成,组员须为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时指定1名教授担任小组组长。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专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确定,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报学校核准。 面试小组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1.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同一专业的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面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前,应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面试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听。 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现场独立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表及现场记录不得涂改。 (二)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专业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命题及面试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所有命题、面试人员必须签订《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及廉洁履职承诺书》。 七 复试工作 (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专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严防“替考”。发现可疑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 (三)面试内容、成绩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试(8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术研究兴趣和创新能力。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四)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专业学院必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八 录取 (一)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如有变动,则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部分内容作出说明。最终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考生应审慎确认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解除。 (三)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所处阶段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经查实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体检不合格; 5.入学前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九 支持政策 1.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后,一年级可享受特等学业奖学金;可优先推荐并资助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培育项目,优先安排助研岗位,同时优先推荐资助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与出国学术交流活动。 2.考试费用补贴:参加学校推免复试的考生免收考试费。 十 信息公开与回避制度 学校推免招生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专业学院推免招生工作的复试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及时在专业学院网站公布。 学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报备。凡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学校工作人员的推免生,应在申请或报名时主动向学校报备有关情况。 十一 其他 (一)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由推荐高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推免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本工作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江苏省当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冲突的,按上级正式文件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专业学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276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电话:025-8611810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25-86118400(电力工程学院) 联系邮箱:grad@njit.edu.cn 网址:https://grad.njit.edu.cn/(研究生院) 微信公众号: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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