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6408 | |
三、校址 |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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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受限专业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专业。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护理专业。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二)对于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健康管理(中外合作)专业为20000元/学年,护理专业为7500元/学年,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导游、健康管理等专业为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为1600元/人*学年、6人间为960元/人*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366164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网址:http://zs.zsthc.com 电话:0580-6660000 招生微信公众号:zsljzsb | |
十七、其他须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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