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池州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 联合培养院校: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389号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淮路6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招生专业计划 (1)需要面试的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6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①免试就学: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②免试需面试: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025 年12月31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2025年免试政策执行。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向上滑动阅读全文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6〕4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两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A、B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考生本人对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6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7: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注册账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6年3月26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a.承诺书(附件1);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d. 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应征入伍通知书。 (3)上传要求:资格审核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如:省外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张三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4)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66-2748992),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5)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2026〕4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注册账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6年3月27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人像面和国徽面扫描在一个页面);d.毕业证书内页(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e. 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f.立功受奖证书;g.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部出具的本人享受该集体三等功待遇的证明(集体三等功考生);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人像面和国徽面扫描在一个页面);d.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e. 获奖证书。 (3)上传要求:资格审核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如:三等功鼓励政策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李四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4)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66-2748992)。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6〕4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继续参加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6〕4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公共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请于专业课考试前一周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登录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考试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请查阅《池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方案》链接如下: (https://zs.czu.edu.cn/info/1004/1711.htm)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面试的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拟于4月11日在我校举行。具体安排届时将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网址:https://zs.czu.edu.cn)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6〕4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学院(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6〕4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和相关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课科目考试成绩及成绩复核要求将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如对自己考试(查)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申请复核。查分结果如有误将在申请复核时间截止后三日内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成绩复核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6〕4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文科、理科不能跨类录取(含一志愿批次和调剂志愿批次)。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4.3 计划调整原则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联合培养的学生,按联合培养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实施,和联合培养学校在校生享受同等就创业政策。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池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确保没有一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办理程序可访问https://xsch.czu.edu.cn/查阅或咨询我校学生处(0566-2748719)。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6-2748992 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czu.edu.cn 邮箱: zsb@czu.edu.cn 本章程由池州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可下载:
附件:
池州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承诺书
2.池州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免试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