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6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6-04-27 10:28 青岛大学 评论
青岛大学
山东青岛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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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613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106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名


第十条招生计划

青岛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设立7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210人,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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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英语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英语(上合英俄双语创新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英语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中包含高等数学、Python程序设计、数据科学基础等课程,建议选考物理生报考。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6夏季高考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合格,高中期间参加过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准)。


第十二条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需登录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阅青岛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5月6日09:00—5月10日17:00),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


第五章选拔程序


第十三条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奖惩情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

(一)学校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思维品质及综合能力等,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

二)笔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笔试日期为6月14日,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青岛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须知》,根据须知要求进行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采用线上测试。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倍划定合格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均入围)。

(三)面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面试日期为6月16日,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青岛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须知》,根据须知要求进行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采用线上测试学校根据考生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6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均入围)试入围考生名单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609:00—5月10日17:00。

(二)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6月10日前。

(三)初审合格考生网上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6月10日上午09:00-6月12日上午09:00,在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

(四)笔试时间:6月14上午笔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4日晚。(具体安排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五)面试时间:6月16日。(具体安排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试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2日起。

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规定时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六章录取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

(一)学校志愿填报:入围生夏季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6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二)专业志愿填报:每人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英语(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和英语(上合英俄双语创新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选考科目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试成绩(满分750分)*30%(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九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生物技术专业。

第二十条综合评价属于特殊类型招生,学生被录取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120)文件执行:报名每生30元,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生50元。


二十三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咨询方式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0532—83780001、83780002

学校官网:https://www.qd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qdu.edu.cn

电子邮箱:zsb@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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