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有关省(区、市)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择优确定了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二),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月29日至6月5日。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录取资格。
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单独填报志愿。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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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
工作簿2中南大学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