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2020-07-01 11:36 浙江大学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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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stu/index.action)查询初审结果。

关于高考志愿填报:

1.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高考,且必须于高考后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广东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高考,且必须于高考后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的特殊类型招生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具体填报时间和填报网址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市、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后续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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