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培养优秀外语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
报名语种:各语种考生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的一门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报考外语类各专业,考试语种为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非英语的考生仅可报考对应的语种专业。
卓越学院: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报考卓越学院不限报名语种,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其中,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类和语言学以外专业的保送生。
三、报名办法
经相关外国语中学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考生,2020年1月3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进行实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1.信息填报:
(1)个人信息:考生须仔细阅读填报提示,完整并如实地填报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高中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满分值、总分/满分值、排名/总人数)、选考科目成绩(高考改革省份)、综合信息等。
(2)专业志愿: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外语类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在卓越学院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在外语类招生专业中填报对应的语种专业,在卓越学院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
(3)个人陈述:内容须包括个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外语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等情况、对未来的规划等,不超过800个汉字。
2.下载签字:考生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保送生申请表,本人及监护人须在相应位置签字,承诺提交的所有信息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处理。
3.审核上传:保送生申请表须经中学审核确认,由中学相关负责人、校长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经中学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交由考生扫描并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若申请表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非保送生申请表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0年1月6—8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外语考试语种与报名语种一致;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需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录取原则: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中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 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 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