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32561.7平方米(约合34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2平方米;生师比20.0;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0%;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89.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33.6元;图书259221册,生均图书39.6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我校办学实际,包括师资、实习、实训条件等培养能力。
(3)充分考虑以往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情况以及各专业就业质量。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平衡,有利我校稳健发展。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4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5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6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7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8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9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2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30302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4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5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6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9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0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2 | 540113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3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4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5 | 460602 | 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6 | 500403 | 定翼机驾驶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铁岭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 二等:3150元/年
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年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在新生报到时将助学贷款相关证明交到学院绿色通道。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孤儿相关证件交到学院绿色通道。
(5)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
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考生慎报,其它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实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分数依据为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下同),无专业级差。
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若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投档成绩相同且报考同一专业的进档考生,依然相同,经校招生委员会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研究决定录取专业志愿。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30333 024-72230555
网址:www.lngc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