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急管理大学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学校坚持面向多灾种、管控全链条、发展新学科、服务大应急,致力于构建覆盖事故灾难“前中后”和自然灾害“防抗救治”全链条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是目前国内安全应急类专业设置最系统、最齐全的高校。
第二条 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与社会第三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依照集体研究、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性。
第七条 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学生高中素质档案内容酌情调剂到该批次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予以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不设志愿级差,按学校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他志愿依此类推,即在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报考志愿、分数、专业相同时,如生源省(区、市)有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区、市)录取规则确定专业,如生源省(区、市)没有录取规则,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确定专业:理工类、物理组以及3+3模式选科含物理的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历史组以及3+3模式选科不限选物理的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英语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一条 产品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两个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该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分数。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特殊保护相关规定,建议女生慎重报考;同时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在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符合《体检标准》第一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所列条款任何一条的,即为体检结论不合格,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地质学、应用心理学、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产品设计、矿物加工工程、地理科学、广告学、应用气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人工智能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应急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城市管理、金融学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能录取到消防工程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下列相关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请慎重报考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消防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应用气象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请慎重报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应用心理学、水利水电工程、应用气象学、地理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质学等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请慎重报考法学、英语、新闻学、土木工程等专业。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请慎重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消防工程、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考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检。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学校和有关省(区、市)招办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相关信息。
住宿费按照《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有关规定收取,详见《2026级新生入学须知》。
若物价管理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建议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学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正式承诺。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电话:(010)61591445、61596244、61591128
监督电话:(010)61596216
学校网址:https://www.nc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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