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财贸学院
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16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2万平方米(约合111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6平方米;生师比15.4:1;专任教师63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92.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2.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061.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48.9元;图书121.3万册,生均图书103.9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自选的方式。
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
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
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专业设置(按专业代码排序)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2026级新生住宿费5800元/人/年,宿舍配置:中央空调、室内独立卫浴、智能门锁、校园免费wifi、电动扶梯、地热,楼层配备有全自动洗衣机、洗鞋机、烘干机、电吹风、共享活动空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上限为20000元/人/年;另外学生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人/年,二等3150元/人/年。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没有特殊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施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6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
传 真:0429-5418111
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