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被偷一直是众多学子
苦不堪言的痛
无独有偶
近日,广东一高校学生因偷外卖被警告处分
据广东海洋大学
《关于给予学生邓某聪警告处分的决定》
经学院调查
其本人承认在学生公寓大院门口偷拿外卖
此行为已违反校园管理规定
经研究 决定给予警告处分
处分期限为6个月
具体内容如下:
此前 偷外卖被抓现象 屡屡发生 去年10月 广东一高校女生偷外卖当场被抓获! 随后,保安将两个人带到了保卫处 去年五月份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操场 一外卖贼被抓 最后被警察蜀黍带走了~ 在此,小编想特别提醒一下那些偷外卖的人:偷盗东西本身就是犯法的,即使是偷外卖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浙江省执行的标准是3000元以上,全国标准是1000元以上,各地看情况执行)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可见,从解释来看,不仅仅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才会构成犯罪,还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这些行为是不看盗窃金额大小的,只要实施了就会构成盗窃罪。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2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不管金额有没有达到标准,都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一时贪心,贪图一份外卖、一袋水果,或是他人的财物,而失去朋友、尊严,甚至自毁前途,并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