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27 16:42 黄河科技学院 评论
黄河科技学院
河南郑州市-民办-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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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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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工作严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科技学院 2026 年高职单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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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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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科技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现已投入使用校区三个,分别是:南校区(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北校区(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和济源校区(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东段666号);高职单招新生就读地点在南校区(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黄河科技学院创办于1984 年,校园总占地2786亩,校舍建筑面积110.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亿元,馆藏图书总量393.69万册;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教学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办学42年来,学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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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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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招生、教学、纪检、后勤、安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领导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单招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下设考务管理、招生录取、宣传工作、技术保障、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纪检监察、综合协调等多个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确保单招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招生工作中的信访举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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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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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或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类别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具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三)普通中职类考生: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退役士兵考生: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退役士兵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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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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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高职单招总计划为695人。招生专业为与爱尔兰芒斯特省理工大学合作办学的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7个专科专业。

    第十五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 2026 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考生报考人数和学校教学资源配置等情况,对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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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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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填报时间:2026年4月21日9:00至4月22日18:00。

    第十七条 填报平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八条 填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填报我校一所高校志愿,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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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考试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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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准考证领取

   (一)时间:2026年4月25日8:00至4月26日8:00。

   (二)地点:黄河科技学院东门北侧招生咨询办公室(郑州市紫荆山南路 666 号)。

   (三)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

      文化素质考试:9:00-11:00  

      职业技能测试:14:00-18: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考试地点: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第二十一条 考试方式及分值: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总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占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满分150分)

   1.考核对象:所有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2.考核形式与内容:闭卷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能力。

   3.免试政策: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50分计入总成绩。

   (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1.考核对象:所有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考核形式与内容:职业技能面试,以高中和中职阶段学习掌握的常识为基础,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倾向、科学素养、逻辑思维、法律法规常识、心理健康、语言表达及沟通协作等综合职业适应能力。

    第二十二条 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办法

   (一)赋分对象: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且报考专业与获奖项目相关的考生。

   (二)材料提交:考生须于2026年4月1日9:00-18:00,由本人携带《2026年高职单招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赋分申请表》、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招生咨询办公室现场核验。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赋分资格。

   (三)赋分标准

   1.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赋分60分。

   2.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者,赋分80分。

   3.同一考生如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分值赋分一次,不重复计算。

   (四)审核与公示: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赋分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赋分”计算,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超过150分。

    第二十三条 成绩发布与复核

   (一)成绩发布: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黄河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输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复查: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截至最后一日18:00),向学校教育教学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将复核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复核范围仅限于核查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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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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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及综合成绩分布,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分配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或学业水平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未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预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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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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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免试录取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高考或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我校高职单招免试录取:

   (一)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或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三十一条 免试录取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考生须于2026年4月1日9:00至18:00,携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荣誉称号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咨询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与公示: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复审和备案。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志愿填报与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免试考生,须于4月21日9:00至4月22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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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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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学校《2026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学生中心提交书面请假申请(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复查内容:包括报名材料、考试成绩、电子档案、体检信息、加分或免试资格证明等。

   (二)复查结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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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收费与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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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2026年高职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为234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五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免、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等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700元)、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20000元)、服兵役国家资助(20000元)。

   (二)学校资助是指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设置的各类资助项目,主要包括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三)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学生获奖学金比例占20%。

   (四)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图书馆、智慧馆、民办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博物馆等多部门及各院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五)“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学校为树立优秀贫困大学生典型,挖掘先进,鼓励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六)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专门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生活补贴和冬季送温暖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自然灾害补助、突发变故补助、大病紧急救助)。

   (七)“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 “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八)社会捐助是指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爱心捐助的资金所设置的资助项目,主要包括“王好君爱心”助学金、“慧杰助学圆梦计划”等资助项目。

   1.“王好君爱心 ”助学金:由爱心人士王好君先生捐助,自2020年开始,每年20万元,共10年,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500---1500元生活补贴。

   2.“牛卫民爱心”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学生自力自强,奋发向上。校友牛卫民先生自2020年成立“牛卫民爱心”助学金,每年5万元,捐赠10年,每年评选一次,资助金额1000-2000元。

   3.“慧杰助学圆梦计划”:“慧杰助学圆梦计划”项目于2020年11月28日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对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与帮扶,资助金额不等,资助对象为一年级普招本科、家庭贫困,品学兼优,性格开朗,积极向上,认同学校以及基金会发展理念,热爱公益慈善事业学生。

   (九)学生需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据此可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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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毕业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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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毕业待遇、就业推荐、专升本政策等,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专科学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黄河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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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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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考生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违规作弊行为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黄河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承诺录取等活动的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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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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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河南省202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紫荆山南路 666 号

    邮政编码:450063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招生网址:http://www.hhstu.edu.cn

    监督电话:0371-888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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