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由龙溪师范学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龙师范传习所(其前身为创办于清乾隆二年的丹霞书院),文化底蕴深厚,红色基因凸显,彭冲、方毅、王德、苏静、李兆炳等革命先辈,许地山、杨骚、沈柔坚等著名专家学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兰臻等新时代的先进人物都是学校的校友。学校现有7个二级学院、36个招生专业,涉及数字智能、无人机技术应用、跨境电商、文化创意、食品健康、生态景观、早教托育、心理健康等领域。
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认可度、满意度高。

二、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纪委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按福建教育厅相关投档规则执行。
4.2026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录取照顾政策严格按照2026年教育部及福建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学校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各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7.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8.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学校按规定对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考生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对隐瞒重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且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在校期间因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已全部安装空调,住宿费有三种标准,分别为6人间970元/生‧学年、6人间1090元/生‧学年和6人间1100元/生‧学年。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新收费标准出台,则以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校学生奖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单项奖(职业技能标兵、创新创业标兵)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一般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补助3700元;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525888 2028007
传 真:0596-2028007
监督电话:0596-2525690
学校网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公 众 号:zcvc1905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邮 编:363000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