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401、省内招生代码1233)是国有公办院校,创建于1956年。学校坚持“大生物、大健康”办学定位,围绕现代农业、生命健康、信息装备三大领域开设专业,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产业核心技术和优质资源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现有泉山、云龙、新沂和沛县4个校区,分别位于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297号、徐州市云龙区学院路36号、徐州市新沂市沭东大道222号、徐州市沛县张寨镇区。
第二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咨询及协助招录。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为0516-68959980,电子邮箱为xzswjw 163.com。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具体专业体检要求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检,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按其最新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将根据各省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同分依次按语数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得分排序。
第十五条学校提前向社会发布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办法,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若考生分数相同时,其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校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为人民币),其中文史类专业4700元、理工类专业5300元、农业类专业2200元、医卫类专业6200元。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徐价费[2012]253号)。
第十九条学校减免残疾生等符合政策的学生学费。对一至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平均3300元/人/学年的国家助学金,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5000元/人/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8000元/人/学年的国家奖学金。
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同时积极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标准120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三环路297号,邮政编码:221006,招生传真:0516-83628125,电子邮箱:xsy83628123 163.com,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w.xzsw.net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