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路151号
二、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三)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设定比例提档。
(三)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四)录取办法
1.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以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组内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五)加分考生
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将进行复查。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情况的疾病,学校不予录取。分析检验技术专业因对试剂颜色有准确辨识能力要求,故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其余专业,无特殊要求。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九)新生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复查相关信息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十)学校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根据规定还设有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十一)凡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截止后10天内,未到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毕业证书发放
对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重要声明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31-8226102/0831-8226682
咨询QQ群:618792260/1070218533
学校网址:https://www.ybipc.edu.cn/
电子邮件:ybgz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