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6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1 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设计学类专业128人(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45人,产品设计专业40人,环境设计专业43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人,音乐表演专业34人,舞蹈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16人,不限选考科目,学制均为4年。 各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发布渠道公布为准。 2 报考条件 1.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的有关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主项须与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招考方向一致。根据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5.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情况。 3 录取规则 1.我校不组织艺术类校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测试总分的7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测试总分的80%;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测试总分的80%。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进行投档,我校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设计学类专业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省级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对于不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份,统一排序录取;对于严格区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4 学费标准 设计学类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为1035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学费为10350元/学年,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10350元/学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5 有关说明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 027-87542228、027-87559946(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7557771(设计学院) 027-87544547(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027-87542859(艺术学院)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027-87559937 7 本简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