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22]52号)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考生身体条件、志愿填报情况以及专业计划安排,按照考生成绩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划定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各专业(方向)预录取资格线分别为:
学校按照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方向)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现将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法学类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男生):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女生):

注:1、若预录取状态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候补资格考生依候补专业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2、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春招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日-3月7日
联系电话:57090496(校纪检监察机构)
57090220(招生办)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8日-3月9日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提醒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的时间。考生可查看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网上流程一览表关于确认时间和流程安排。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网上流程一览表
重要提示:
以上五种状态考生,尤其是取得两个资格的考生,必须做出选择,如最终取得预录取资格,则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
1.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8日9:00-15:00,网上选择一个专业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
3.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在3月8日9:00-15:00,可在网上直接选择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也可选择候补录取专业进行网上候补资格确认。其中,选择候补录取专业资格确认的考生,如院校确认其最终取得该专业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如最终未能取得该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操作,也将被原预录取专业预录取。
4.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等待候补录取专业院校确认其是否取得预录取资格。若取得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5.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9日9:00-12:00,在网上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如院校确认其最终取得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