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2023-04-06 10:46 浙大城市学院 评论
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杭州市-公办-综合类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条  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各项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二)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游泳、健美操):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第六条  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登录高考直通车APP
查看完整试题答案
好的
查看完整试题
特别声明:
1.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下架处理。
2. 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理由选择
确定
高考直通车官网

哇哦!快加入高考直通车APP,发现更多精彩内容,与学霸一起交流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