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保证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
自3月下旬开始,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或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招生网站也会将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汇总公布。
二、复试形式
各招生学院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面试包括外语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项目。对实践能力有特殊考核需求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能力考核项目。
(一)专业知识考核
各专业按照《2026年洛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加试”内容组织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笔试成绩。
旅游管理以外的专业设置1门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旅游管理专业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满分为50分)与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为50分),两个科目考试一并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考核
外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口语或听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可包含专业外语。外语考核成绩计入复试面试成绩。
(三)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计入复试面试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有教育考试违规违纪经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因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受到处罚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应加强对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与调查,可以采取面谈、函调、外调等形式进行。
四、复试比例及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至少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分数线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和调剂生源情况进行公布。
五、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在复试前通过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stulynu.molstone.cn/)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限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应届生)。
2.思想政治审查材料。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审查表见研究生处网站)。
3.大学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4.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见研究生处网站)。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主动配合学院工作人员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
(二)复试开展
各招生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一志愿复试工作须在4月7日之前完成。如有必要,可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发布之后5日内体检完毕,并将体检报告寄送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
面试成绩=外语考核×所占权重+综合能力考核×所占权重,各权重之和应为10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具体考核内容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二)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满分5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满分3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七、复试要求
(一)考生需按各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资格审查。
(二)考生需准时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入场。
(三)调剂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所有考生需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八、调剂
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九、拟录取
(一)对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方向、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者;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各科成绩之和”(即数学、专业课等科目),得分高者优先;若该成绩也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各科成绩之和”(即政治、外语),得分高者优先。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是“定向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笔试(含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申诉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目)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二)申请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起申诉。
学校申诉监督电话:0379-68618231
邮箱:lynuyz@lyn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79-68618034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和我省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