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6-02 14:32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评论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市-公办-农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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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同时严格落实《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规定要求。为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标识码:41140128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北段)78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院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2026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各类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情况做好分省计划;学院根据行业人才要求、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做好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工作的相关政策,转段考核工作由学院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考生平时课程成绩和转段考核成绩均需合格后予以录取。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照“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方式,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无外语语种要求,进校后均为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院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第一学年教学点在校本部,第二学年教学点在学院智慧林草产业学院(临汾市)。


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院和中等专业学院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的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选考科目要求

1

林业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

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3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

环境监测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6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7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8

园艺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9

花卉生产与花艺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0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1

畜牧兽医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2

动物医学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3

园林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4

园林工程技术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5

风景园林设计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6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7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8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19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0

农村电子商务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1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2

财税大数据应用

3年

4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3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4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5

大数据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6

软件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7

工业互联网技术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6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9

产品艺术设计

3年

6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3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年

52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3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6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32

家具艺术设计

3年

6000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学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立学院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学团干部和素质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注册学籍。凡发现有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438306 3439335

传    真:0351-3439335

学院网址:https://www.sxly.edu.cn

邮    箱:sxlyzsb@163.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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