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概况
● 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高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 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
●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
● 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高校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 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
● 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
● 山东省重点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 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入选高校
● 7个ESI世界前1%学科
● 6个山东省一流学科,4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
● 2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6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
● 13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6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 11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项目要求 第三章 报考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二)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四)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音乐类考生需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要求。
第四章 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五章 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对比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专业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舞蹈学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
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遵循上级有关政策。上级政策未涉及部分,参照学校对应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第六章 其他
(一)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公布为准。
(二)本简章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曲阜校区。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7-7033666
招生监督电话:0537-4455668
招生咨询邮箱:qfnuzsb@163.com
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qfn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五)本简章由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