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我校进行了2026年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第九条(节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第二十条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投档基准线,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原则上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建议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经录取审核流程,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见下表。考生可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类。
考生们可以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http://zsw.nbt.edu.cn/“录取查询”项中输入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26开头的14位考生号),查询是否被我校录取。点击“阅读原文”可直接跳转链接。 考生们亦可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官方微信订阅号,点击“互动咨询”菜单,再点击“录取查询”按照提示操作进行查询。 考生们亦可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点击“录取查询”菜单,即可输入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查询是否被我校录取。 1.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4-88229100或微信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 2.招生录取期间是各类“诈骗”、商业推销及其他非法行为的高发期,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甄别,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和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也不邮寄任何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