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11月13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申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专家组考察评议,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内蒙古警察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1月19日。
据公示,内蒙古警察学院是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举办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学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学院有新城区校区和和林格尔校区两个校区。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作为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学院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应急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被誉为“北疆卫士的摇篮”。
建校以来特别是开展学历教育45年来,学院为自治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输送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还为新疆、青海、甘肃等8省区培养了大批“双语型”公安专门人才,对于维护祖国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学院培养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以及一大批刑侦专家、办案能手,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内蒙古政法公安机关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