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6.2万平方米(约合1891.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平方米;生师比18.7;专任教师7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42.8元;图书206.5万册,生均图书128.3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学科专业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投放。
2.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学费标准标注为待定的专业,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外国语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列明。学校从2021级新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加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重修课程,学校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根据实际发生金额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置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学校单项奖学金(军训优秀学生教官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500元/人·年,文体活动奖学金300元/人·年)、学校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1000元/人·年)以及多项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将给予爱心车票、勤工助学、伙食补助、特困学生生活补贴、爱心礼包等多项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审批,2021年起设立“大连外国语大学与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合作举办西班牙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21ES2A20212124N。
1.本项目在招生省份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
2.本项目学生在大连外国语大学就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后,颁发大连外国语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颁发“西班牙语与经济及国际商务”课程研修证明。
3.本项目学生在大连外国语大学完成本科学业后,可自愿申请攻读阿尔卡拉大学经济学领域官方硕士。经对方审核录取后,可赴西班牙继续攻读研究生。
七、录取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于高考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先外语后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遵照本地区投档办法,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进档考生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要求考生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做外语口试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111157 86111158;
网址:zsb.dlufl.edu.cn;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