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面向广东省内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55名,其中小学教育(师范)35名,体育教育(师范)2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02 招生要求 1.教师专项计划面向广东省范围内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本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他批次的投档。如填报本批次没有被录取,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 2.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3. 在规定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将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
公费培养 1.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体检复查费,并按8000元/生每学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月800元,按10个月发放)。 2.在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
往年录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