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申请举办者由中原华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原华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工程学院申请举办者由新乡市新投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新工科技园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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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