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 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志愿填报 (三)确认志愿 考生须于高考后,6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报考志愿进行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入围办法 考生可于6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结果。入围南大考核的考生须在6月28日24:00前凭报名系统入围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五)南大考核 (六)录取办法 四、培养方案 五、其他说明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