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成功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2026-01-06 17:35 华侨大学 评论
华侨大学
福建泉州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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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侨大学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华侨大学国际新能源学院”获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

据悉,该学院为华侨大学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联合申报,设立在厦门校区,拟于2026年开始招生。学院将聚焦硕博研究生培养,专业包括材料科学、化学、石油化学与高分子科学、工业科学,课程体系深度整合双方学科优势,由中泰骨干教师共同在厦授课,研究生指导实行中泰双导师制。

自2023年起,华侨大学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就率先布局开展学科间国际合作,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与朱拉隆功大学理学院共建光电与能源材料联合实验室,并在后续不断加强往来交流、夯实合作成果。此次,经两校多轮深度磋商、邀请专家论证及申报材料筹备,华侨大学国际新能源学院于2025年9月报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批准,并于近日获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

华侨大学国际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学院的设立是学校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国际合作、提升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深化中泰合作的重要举措,将为福建省RCEP对接东盟4.0发展倡议搭建高端教育合作的桥梁,同时也为国家新能源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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