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5〕44号)文件,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生对象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参加了2026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中职就读专业及证书要求
本校2026年“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专业为食品工程技术(290101)。该专业对中职考生要求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三)考生需参加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四)考生须参加“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同时在“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我校。
(五)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2026年起,考生报考“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志愿时,只需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填报,并按我校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二
招生计划和专业
食品工程技术(290101)专业面向广东省内招生40人。
三
考试科目和时间
我校“3+证书”本科批次考试,包括全省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以及由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一)文化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与“3+证书”报名考试相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报考途径及材料要求
(1)报考途径
考生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指引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①应届毕业生按要求上传在校证明,在校证明必须注明就读专业的规范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1)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2)规范表述),并附有开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校证明模板及附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可下载:
②往届毕业生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考生须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志愿无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审核须知
①省志愿报考系统志愿填报后无法修改报考院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报考。
②审核自志愿填报结束开始,审核结果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关注。
3.缴费标准及方式:130元/科。缴费方式如下:
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考生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缴交报考费。

▲扫描上方二维码缴费
缴费时间:自我校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具体时间以名单公示通知为准。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PS:我校将在每天11:30、16:00两个时间段将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导入缴费系统。
4.考试时间:2026年3月22日(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5.考试地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南海校区北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
6.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规则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3+证书”食品工程技术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四
录取原则
(一)本校“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录取,考生应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满分值的60%)的考生,投档给学校。学校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总分(满分450分,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烹饪证书等级A、B分别折算为45、40分;
2.人社部门备案组考和颁发的化学检验员证书高级及以上、中级分别折算为45、40分;
3.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一级分别折算为40、35分。
(二)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技能证书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
附则
(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无证书或毕业专业与中职专业要求不一致者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三)本方案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关于“3+证书”本科批次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61230900/61230198(广州)
0757-88576033/88576000(佛山)
传 真:
020-61230898
电子邮箱:
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
https://www.gdip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gdi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