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作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项目:篮球、足球。 (二)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人数不超过32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 篮球项目招生人数上限为10人,其中:男子篮球招生人数上限5人;女子篮球招生人数上限5人。 2. 足球项目招生人数上限为22人,其中:男子足球招生人数上限11人(守门员1人、非守门员10人);女子足球招生人数上限11人(守门员1人、非守门员10人);若同一项目(男子足球或女子足球)所在位置(守门员或非守门员)合格生源不足,剩余招生计划按性别调整至同一项目类别的其他位置,项目类别招生人数不超过上限11人。 3. 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二)考生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完全相符。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根据我校确定的报名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考我校相应运动队招生项目,并参加对应项目的专业测试。 (二)提交资料 1. 考生本人身份证; 2. 与报考项目对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3. 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到该证书资料的截图。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完整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所上传的报名材料须清晰可读。若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招生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核 我校将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定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完成报名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3月1日 - 10日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考试费,具体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为准)。
四、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实施全国统考,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二)文化考试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招生程序 (一)合格名单 学校根据全国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布情况,并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求,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分数线成绩要求。合格名单确定后,我校按有关规定对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已被其他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二)入围名单 我校根据合格名单确定的排名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在满足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中,依次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入围考生,并按规定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入围名单。 (三)录取原则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用“文化考试 + 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全部使用夏季高考考试成绩,考生的夏季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2.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秉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分项目计划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根据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类别(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守门员、非守门员)、女子足球(守门员、非守门员))考生的专业成绩分别排序:(1)篮球在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成绩、专项技术投篮成绩、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成绩、专项素质摸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足球非守门员在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成绩、传准成绩、运射成绩、5×25米折返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足球守门员在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扑接球成绩、掷远与踢远成绩、立定三级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普通专业指我校普通批次招生专业(不包含提前批、专项计划、定向类等其他批次普通专业),文理科或选考科目应与申请就读普通专业要求一致;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教育专业。 (四)志愿填报 考生应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若因报名和志愿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自负。
六、监督管理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须与我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在学期间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和比赛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我校将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一)体育学院联系电话:020 - 39366835 (二)招生办联系电话:020 - 39366232 联系邮箱:zhaosb@gz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du.cn/
八、附则 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