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安排,我校2026年面向山西省招收地方优师专项计划150名。具体分县(区)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山西省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二、报考条件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生源所在地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籍所在地为准;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且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
三、政策内容
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生源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报考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四、录取办法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在普通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录取时按照定向县(区)生源优先原则,先录取定向县(区)生源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报考考生。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五、其他事项
1.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2.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3.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回定向县中小学就业,违约的将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