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09-30 09:59 潍坊学院 评论
潍坊学院
山东潍坊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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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国际和平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2000年由潍坊高等专科学校与昌潍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并入山东渤海进修学院的有关教育资源组建而成,先后入选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与上海海事大学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电子信息、机械、农业、材料与化工四个专业学位授予点,均具备2027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校占地面积18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500人,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拥有博士学位人员73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60余人。有国家级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端智库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鸢都学者等高层次人才53人,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科研团队31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良好职业素养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7年招生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为电子信息、机械、农业和材料与化工。具体招生信息详见《潍坊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即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网报结束后,报考点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个别考生因学籍学历线上校验不通过等原因须补充相关材料的,由报考点通知相关考生补充材料完成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3.2027年研考报名照片采集直接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该照片将用于制作考生准考证,为确保打印清晰,照片背景颜色将统一要求为白色。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应认真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核验材料,完成报名审核;同时应按我校要求,在复试前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我校进行核验。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相关专业机构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审核。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方式:笔试,初试科目详见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4.我校全部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5.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非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专业报考的,不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加试科目见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工作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6.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于复试前另行通知。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我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

(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我校进行脱产学习,基本学制3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人。

学校奖助学金体系健全,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还设立了学业助学金、导师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同时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并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解除贫困研究生学习的后顾之忧。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均设在主校区。

主校区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床上用品自备,住宿费按照山东省有关部门适用于2027级学生的收费政策及学校公布的具体标准执行。


十一、毕业


每个专业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和复试参考书、自命题考试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我校相应二级招生单位。

2.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咨询,或提出异议、申诉、举报。学校将按规定受理、调查处理并答复。

单位代码:11067

单位名称:潍坊学院

联系部门:潍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    编:261061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599

邮    箱:wfuyzb@wf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wf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w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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