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护理、蒙医学、园林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广告艺术设计、现代文秘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等专业在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6.5万平方米(约合247.2亩);生均占地面积17.2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7平方米;生师比23.5;专任教师318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7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11.5元;图书44.3万册,生均图书51.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各专业没有语种限制,学校在录取时不设定男女比例。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23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8人间住宿标准 每生每年700元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每年),成绩优异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均为8000元每年),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每年、二等2750元每年)。学校设立学校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8-2260651(传真)0418-2290800 0418-2260800
网址:http://www.fxgz.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