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计划招生2293人
我校计划招生322人
我校今年在“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招生代码6411) 计划招生304人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代码6401) 计划招生18人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二)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可以填报1-64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一)投档。“地方优师”“学科教师”等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