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East University of Heilongjiang),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学校建于1992年,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20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认定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东方学院是一所创造奇迹的大学。东方的创办者放弃了原本安享晚年、颐养天年的幸福时光,选择了一条充满着艰辛挑战的创业办学之路。学校不仅办成了,而且还越办越大,越办越好,迅速壮大。创办之初,他们钱无分文,房无一间,地无一亩,创办人靠租借来的校舍和借来的几十万元,白手起家,走过了一条充满荆棘的艰辛道路。从创办之初只办专科教育到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拥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学校之一,实现了培养层次的三级跳,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办学之路,仅仅用了2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同类大学几十年才能走完的道路。2013年前后,学校从学府路迁址哈南工业新城,仅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建起了一座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的新校园。东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奇迹,诸多令人难以想象甚至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在东方一代一代人的手里变成了现实,成就了令人称颂的传奇。
高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途径。
近期,学校发布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G K Z T C详情如下:
(注:报告数据截至2023年8月,就业率为初次就业率。到了年底,年终就业率、升学人数,还会有明显提升。)
2023年上半年,经学校创办者尚鹤翔同志申请,学校多方调研反复论证、省高教学会同意,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教育部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批复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这从法律层面上实现了学校“公有民办”性质,确保了学校的资产安全和发展安全。
目前,学校设有6个专业大类,本科专业44个(见表1),其中工学专业21个占47.73%、文学专业9个占20.45%、经济学专业4个占9.09%、管理学专业5个占11.36%、艺术学专业4个占9.09%、法学专业1个占2.27%。初步形成了交叉支撑、协调发展的多专业格局。
本学年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13707人,其中,本科生13634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9.47%。
2023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808人,录取3808人。其中,普通本科有40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3578人,共录取3578人,录取率为100%;省内专升本招生计划230人,实际录取230人,录取率为100%。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25人、外聘教师326人,折合教师总数为788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77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2.32%;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35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64%;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56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24%。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办学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和宿费收入。在经费使用方面,学校坚持“统筹兼顾、教学优先”的原则,教学经费投入整体上能够确保教学中心地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教育经费支出、教学日常运行费支出均随学费收入增长而增长,教学资源不断改善,充分满足了教学的需要。2022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为3025.4万元,本科实验经费支出为57.7万元,本科实习经费支出为30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