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6-03-24 15:07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 评论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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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初试成绩要求

(一)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总分达到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基本要求(单科成绩分数不限,初试须无缺考)。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执行加分政策。相关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处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处会同各学院在复试前对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四、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含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专业当前复试批次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的主要形式由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构成。

(一)笔试

采用现场复试的,采用线下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我校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采用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的方式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采用远程复试的,采用线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知识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仅限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各专业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分别见《重庆三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yjsy.sanxiau.edu.cn/info/1063/6096.htm)和《重庆三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网址:https://yjsy.sanxiau.edu.cn/info/1063/6095.htm)。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原则上,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的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六、复试实施

(一)复试方式

我校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农业经济管理、国际商务、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光电信息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旅游管理等11个专业(领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余31个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将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各专业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实施细则和有关通知为准。

(三)工作程序

1.公布工作办法

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通过官网公布《重庆三峡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重庆三峡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信息。

2.公布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3.公布复试名单并联系考生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联系参加复试的考生。

4.考生缴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提供的方式缴纳复试费用。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缴费后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5.报到及资格审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携带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重庆三峡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复试组织

(1)复试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3)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结束后,考生有序离场。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七、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各专业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

(2)复试折合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20%。

(3)复试折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1)复试总成绩(满分400分)=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

(2)复试折合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20%。

(3)复试折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折合成绩

学院按考生(含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产生初试折合成绩。

初试总分为500分: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

初试总分为300分: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50%+复试折合成绩×50%。

八、调剂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安排,按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重庆三峡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向社会公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调剂条件、调剂工作程序等重要信息。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拟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执行须进行单独排序,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折合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四)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一、信息公开

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实施细则;每批次复试前须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2天内,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十二、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上级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复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申诉与复议

我校在复试、调剂和录取期间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3-58105711

邮箱:cqsxxyyjsczb@126.com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58106893

邮箱:jjjcs@sanxiau.edu.cn

十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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