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城市學院2024年
依據“學測”成績招收
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為做好東莞城市學院2024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工作,特製定2024年招生簡章。
01 學校概況
東莞城市學院是由廣東鴻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舉辦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其前身為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2004年6月經教育部批准為獨立學院,於2021年5月經教育部批准轉設,更名為東莞城市學院。
學校位於東莞市寮步鎮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號),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校園規劃用地1228畝,完成建築面積44萬平方米。校園建設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依託原有的自然環境風貌,以“山、水、樹、人”融為一體的設計理念,巧妙運用嶺南傳統建築元素,達到了“人與自然、建築”三者的和諧交融,堪稱嶺南園林式學府。
學校設有14個教學單位,45個本科專業;建立了97個專業實驗室、218個校外教學實踐基地、24個校級科研機構,與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了“產學研”關係。現有普通全日制學生數23000多人。學校專門設立了鴻發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勵志獎等各類獎助學金專案。省教育廳公佈的數據顯示:我校連續幾年來畢業生就業率達98%以上。
02 學科教育
學校在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研究、人才培養等方面卓有成效。學校會計學專業獲批為2020年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物流管理專業等8個專業獲批為廣東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電子資訊工程、會計學建設為省級應用型人才培養示範專業,保險學、物流管理、安全工程建設為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案。現有工商管理、金融學兩個省級重點專業專案,軟體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國際經濟與貿易、數字媒體藝術、財務管理、建築電氣與智能化等六個省級特色專業。學校共有四門課程被認定為省級一流課程,其中兩門課程為省級課程思政改革示範課程。
學校積極開展校企共建、協同育人工作。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鴻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偉易達(東莞)電子產品有限公司等企業合辦“華為創新班”“財務管理卓越班”“註冊會計師創新班”“鴻高卓越工程師創新班”“機械創新班”等,極大地提高了我校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品質。
03 科研教研
學校科研能力逐年提升,科研專案和科研成果不斷增長。截至目前,我校承擔各類科研課題820餘項,其中,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3項,國家社科基金專案2項,教育部科研專案1項,取得國家授權專利96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710餘篇。
學校獲得第六屆、第七屆、第九屆、第十屆廣東省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共4項;建設完成了商科實驗教學中心、電子資訊技術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工程訓練教學中心等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04 師資教育
學校堅持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現有專任教師近千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比88.13%,基本形成一支師德高尚、結構合理、專業扎實、充滿活力的高素質隊伍,為學校內涵式發展與教育教學品質提升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創新精神、國際視野的新時代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矢志打造一所高水準的創新性、應用型、國際化都會大學。
05 報名資訊
(一)報名資格
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考生應在2024年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且在語文、數學(A/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具體要求請見下方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31日。
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以及相關獎狀、證書等。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
系統報名不收取考生報考費。
(三)填報志願
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填報志願前,考生須認真閱讀系統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簡章,瞭解學校的基本情況、招生專業、自主確定的招生要求、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考生應按我校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志願。
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 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項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資訊錯誤或填報虛假資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06 審核與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為2024 年4 月1 日至5 月14 日。
(一)審核階段
我校負責審核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資格。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若發現缺漏,我校將要求考生更正或補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並再次審核。
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應關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核階段
審核完成後,我校將通知考生參加考核,考生應按我校通知要求參加考核。報考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我校將增設筆試或面試或要求提交作品,考核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07 錄取原則
學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專業分檔時,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確定專業。我校尊重考生興趣與專業意願,只要投檔到學校的考生且符合相關錄取要求的,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進行錄取。
被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須於當年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考生確認後,我校將發放錄取通知書。
08 管理模式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學校將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臺灣地區學生的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一致。
臺灣地區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我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09 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 (結)業要求者,頒發東莞城市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領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10 獎學金制度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1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文昌路一號東莞城市學院行政樓105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69-23382108/107 何老師、盧老師
聯繫人:0769-23382891 國際交流合作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梁老師
電子郵箱:geco@dgc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dgcu.edu.cn
12 招生計畫和專業目錄
東莞城市學院計畫通過臺灣學測招收考生約10名,具體名額視生源情況而定,招生專業見下表。
東莞城市學院招生專業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