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6-02 15:27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评论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山西太原市-公办-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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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识别码:411401417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办学地址:滨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龙山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绘泽

(九)邮编:030024

(十)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各类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第七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统筹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各省生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2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八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九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且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口升学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三二分段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政策规定,制定转段考核办法并备案。由学校与中专学校共同组织学生考核、阅卷、登分;成绩考核后指导学生完成网上报名等工作,并将最终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学校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分段”计划,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所有招生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被录取。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学费的收取,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资助体系。凡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规定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院级奖助学金等。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相关工作,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招生诈骗。任何非学校官方作出的承诺,均与本校无关。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www.sxem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s://www.sxemc.edu.cn/zsw/

微信公众号: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就办

招生咨询电话:0351-6338595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邮编:030024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1日


          

附:各专业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1

市场营销

3年

4000

2

电子商务

3年

4000

3

旅游管理

3年

4000

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4000

5

人力资源管理

3年

5200

6

网络直播与运营

3年

4000

7

行政管理

3年

4000

8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理财方向)

3年

4000

9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年

5200

10

会计信息管理

3年

4000

11

财税大数据应用

3年

4000

12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4800

1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4800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400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4800

1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4000

17

工业互联网技术

3年

4000

18

软件技术

3年

4800

19

云计算技术应用

3年

4000

20

大数据技术

3年

4000

21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年

4000

2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4800

23

智能焊接技术

3年

4000

24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4000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800

2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4800

27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4000

28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4000

2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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