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具体报名条件参考联招办网站和附件。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以联招办公布的《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71人,不招收预科生。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录取
录取时,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分数相同,按联招办提供的排序规则(排位值)录取;未提供排序规则时,我校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证件来我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它
1.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监督保障机制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86)27 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s:// aoff.w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