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6-03 16:53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评论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沈阳市-公办-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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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25089.3平方米(约合187.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8平方米;生师比21.0:1;专任教师25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0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896.4元;图书410875册,生均图书51.5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

530207

国际金融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3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4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云财务会计师)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7

530102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8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9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1

530205

财富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2

530206

证券实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3

530203

保险实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4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5

530605

市场营销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6

540101

旅游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7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530810

供应链运营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0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2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30606

*数智营销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4

510219

*智能体技术应用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带*专业学校暂定学费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生,实际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文件和《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业离校,其所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扣除后,余额予以退还。学生在校或在籍时间以学生处认定为准。学生每学年在校时间按10个月计算。在校时间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满15天不足3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学校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3150元/年,退役士兵助学金37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三等800元/年,校内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

③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④学校对孤儿及事实孤儿等学生,经核实后免学费和住宿费等。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资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未涉及。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招生各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2710122

网址:http://www.ln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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