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450141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壶兴街339-1号
七、学校简介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有壶兴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58.15亩,校舍建筑面积39.34万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62亿元,图书共计119.8万册。有全日制在校生22468人,教师109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30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34人。学校设有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
学校是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单位、中国企业培训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学校在2018-2024年连续七年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连续六年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校赛区决赛金奖。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教务处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及考试组织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五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实施计划招生。学校各专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七条 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外语要求:不限制。
第十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一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6年底。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三年 | 10800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420307 | 三年 | 13800 |
光伏工程技术 | 430301 | 三年 | 10800 |
材料工程技术 | 430601 | 三年 | 10800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三年 | 10800 |
装配化装修技术 | 440108 | 三年 | 10800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三年 | 10800 |
建筑加固与修复技术 | 440307 | 三年 | 108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三年 | 10800 |
智慧建筑运维管理 | 440505 | 三年 | 10800 |
市政工程技术 | 440601 | 三年 | 10800 |
现代物业管理 | 440703 | 三年 | 10800 |
数控技术 | 460103 | 三年 | 108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三年 | 108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60113 | 三年 | 10800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60205 | 三年 | 108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108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三年 | 108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三年 | 10800 |
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 | 460312 | 三年 | 108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三年 | 10800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480103 | 三年 | 10800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490101 | 三年 | 10800 |
咖啡加工与应用技术 | 490107 | 三年 | 106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三年 | 108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三年 | 108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三年 | 10800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510106 | 三年 | 108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108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108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网络方向) | 510202 | 三年 | 10800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三年 | 108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三年 | 1080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三年 | 108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三年 | 10600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10600 |
工商企业管理 | 530601 | 三年 | 106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10600 |
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方向) | 530701 | 三年 | 1060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三年 | 10600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三年 | 106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三年 | 1060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三年 | 1060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50105 | 三年 | 10800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三年 | 10800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三年 | 10800 |
人物形象设计 | 550117 | 三年 | 10800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560213 | 三年 | 10800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570312 | 三年 | 10800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590301 | 三年 | 1060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三年 | 10600 |
第十三条 住宿费
1.壶兴校区:
所有宿舍配备空调、热水、洗衣机、组合柜、独立卫生间等设施设备
公寓式(4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6人一室):19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600元/人.年。
2.城北校区:
所有宿舍配备空调、热水、洗衣机、上床下桌、独立卫生间等设施设备
公寓式(6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800元/人.年。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教材费:第一学年800元,第二学年600元,第三学年400元(根据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预收,当学年按实际领用情况结算,多退少补)。
2.服装费及其他杂费:255元(含服装费、校牌、学生证、学生手册、档案袋、塑料凳)。
3.新生入学体检费:80元。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20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
第十六条 退费办法
学费、代收费退费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771-7988010(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30)。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第十九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壶兴街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edu.cn;
咨询QQ:1761479551、3063131381、3777208020;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咨询电话:0771-7962088、7962028(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30);
监督电话:0771-7988010(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30);
传真:0771-7847258。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9日